流动人口在嘉兴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意: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四、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五、居住证办理地点
嘉兴市桐乡市麻镇镇西路100号。
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振兴路18号。
嘉兴市桐乡市龙翔街道南横路19号等嘉兴各大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