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使用。职工参保人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关联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医药费。此外,居民医保缴费可以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抵扣。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子女、配偶缴纳医保费。
医保电子凭证可与实体医保卡同时使用,实体医保卡可继续用于挂号、诊疗、购药、结算等就医全过程。同时,针对16岁以下无身份证的少年儿童、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由少儿父母或老人子女采用绑定家庭成员开通亲情账户方式,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