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销售区域划分及相关规定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附件一中所规定地区的特约经销商,专门从事产品销售业务。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和甲方提供的条件,积极有效地促进产品在授权区域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开展。
2、作为特约经销商,乙方应在授权区域内按甲方的要求及进度开发销售网点。销售网点的数量由甲方依乙方授权区域之市场状况拟定;如乙方不能按甲方之每季度要求完成销售网点的布建,甲方有权重新划定乙方的授权区域。3、乙方及所辖销售网点就产品的销售和展示提供独立且合理的陈列空间,并指派专门销售人员,确保在任何时候均以规范醒目的方式展示产品;如有其它品牌产品在相同地点展示,乙方应确保产品与其它品牌产品分开陈列。
乙方对于产品的展示形式和整体外观形象,必须依照甲方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第二条:定货与付款方式1、传真定货: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订货单》格式详细填写公司名称,产品型号,定货数量及时间等,乙方须签字(盖章)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循“款到帐后发货”的原则,乙方不得赊欠货款,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3、急需或工程专项定货与付款:本项按特殊订单处理。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并经甲方确认交货期限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的订金,余款在订单货物发货前支付完成。
订金到帐后,订单方可生效。第三条:交货、运输及收货规范1、货运公司由乙方指定。2、货物由乙方到甲方公司仓库提取。3、保险费,运输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甲方代办货运手续必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委托书(参见)《运输委托协议书》,并承担代办运输有关的运费,保险费等。
货物装车后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以开票价给乙方供货,具体的价格管理规定见《卫浴有限公司2010年度销售政策》。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及时供货,若因特殊情况影响供货进度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甲方依据乙方之年度目标,区域大小,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甲方认定)的产品目录,产品价格表,广告张贴画等(需求大于赠送量的可另行向甲方购买)。4、在一般的情况下甲方若进行产品价格调整,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如市场价格急剧升降时,甲方可以只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销售区域进行广告支持,具体广告支持费用根据区域市场情况给予相应的比例。6、甲方授权专人对乙方的区域市场进行管理与指导,当被授权人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调动时,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7、甲方原则上在省会城市最多只设两家特约经销商,地级城市仅设一家特约经销商。
(二)乙方的责任1、乙方必须是经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发货接收地址,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大价格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价格规定。
具体价格规定见《卫浴有限公司2010年度销售政策》。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所辖区域内所有产品用户做好售后服务,如果因售后服务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可直接发展终端销售网点,并遵照甲方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管辖区域内真实的零售价格及下属销售网点名称,地址等相关资料。
5、为共同做大市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所管辖的销售网点年度培训工作,对于表现突出的经销商将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年度经销商的评比参考。6、对于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内未能达到其承诺销售额;经甲方扶持无任何好转,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重新划定销售区域或取消其特约经销商资格。
7、如果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甲方提供的各类证件及资料、物品及时退还给甲方;同时以“”、“”作为店的名称或招牌的,应予以更改或去除。8、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在所管辖区域取消的经销商的产品库存转让。9、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的品牌产品,如产品包装上标有“××”等。
第五条:销售目标及返利1、乙方须向甲方承诺完成2010年度销售总目标;且首次进货款不得少于双方所约定的金额(见附件一)。2、在合同期内乙方完成了承诺的销售目标值,甲方于年终把销售返利以货款的形式一次性给予兑现。具体返利标准见附件五《年度销售返利标准对照表》。
第六条:退货及结算1、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产品,可退回甲方。退货定在乙方年销售额的1%以内,甲方可允许部分包装不全,不予以追究。产品配件不全,按进价计扣。当退货率超过1%以上,乙方必须派专人送货交验,确实甲方质量问题,损失由甲方负责,产品可以修复而乙方未给修复所造成的问题,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不能派人前来交验者,视为乙方默认甲方自行清点,根据甲方判定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产品配件不完整,甲方不给予计算),甲方给予调换,不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给予保留至退货收货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派人前来提取,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2、乙方若需维修配件可向甲方主购买,报废配件达一定数量方可退回甲方,但须附上退货清单(部分易损件如橡胶圈、垫片可由甲方根据乙方销售量直接适当配送,用于甲方产品维修)。
3、若部分产品滞销和无质量的退货,一般允许在三个月内退货、换货,但要保持产品无损伤,包装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退货款的15%作为补偿费用,对于超过退货期限甲方概不受理,乙方若质量问题需要退货,一律到年底结算之前退货,年中概不受理退货。4、乙方所退产品货款及报废配件经双方确认后入帐,但不得直接冲抵订货款,必须经双方定期结算后,方可冲抵订货款。
第七条、保障条款为保障各特约经销商授权区域内之权益,约定如下:1、乙方跨区销售或将有关产品配套其它品牌的产品销售而造成的跨区销售行为时,甲方将有权按照销售政策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罚金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若未遵照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乙方违反甲方的价格规定进行销售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予整改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甲方鼓励乙方积极开拓本地工程市场,针对工程订单,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工程报备,以便进行工程的相关保护,甲方根据乙方报备的时间先后及销售政策条款确认乙方是否有资格参与竞标。第八条:知识产权条款1、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致力维护整体形象,杜绝诽谤和有损品牌及企业名誉的行为发生。
2、乙方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向甲方提供假冒甲方产品的信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现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必须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到甲方,并协助甲方打假。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非销售甲方产品不得使用甲方知识产权;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等一切知识产权。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利用代理销售之便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申请注册“”或与“”近似的商标,如乙方违约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5、乙方私下生产和销售假冒甲方产品,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对乙方当年全部销售返利给予扣除。
另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次年合同续签申请保留最终决定权。第九条:特别约定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1、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未达成首次进货指标的。2、跨区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跨区销售产品。3、竞价销售:乙方未按甲方价格规定进行销售,扰乱产品的市场价格。
4、违反销售政策:乙方无法配合执行甲方销售政策。5、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乙方未如实遵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6、侵犯甲方之知识产权:乙方生产或销售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第十条: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1、本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年度经销区域划分、总目标》、《年度销售返利标准对照表》。
2、《卫浴有限公司2010年度销售政策》3、甲方的《产品价目表》。4、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5、甲、乙双方为执行本合同的信件、传真、数据电文等文件。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二条:重要说明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可随意借口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如需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必须提前2个月提出,得到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另起一份终止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为准。
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我国《合同法》执行赔偿。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关系时,自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或甲方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之日起,本合同及相关的授权证明文件同时失效。4、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